2015.11.19
建设单位(用人单位)信息 | |||
建设单位 (用人单位) |
东莞市实优特电子有限公司 | ||
地理位置 | 东莞市桥头镇东江村合诚工业区 | ||
联系人 | 刘巍 | ||
项目名称 | 东莞市实优特电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| ||
项目简介 | 东莞市实优特电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产销:电子产品、电子配件、电线、塑胶制品;国内商业、物资供销商(国家专营、专控、专卖商品除外)。 | ||
现场调查、采样/检测信息 | |||
工作内容 | 时间 | 评价单位人员 | 陪同人员 |
现场调查 | 2015.09.09 | 吴志 | 刘巍 |
采样/检测 | 2015.09.24-26 | 翟惠东、代阳、廖葵 | 刘巍 |
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| |||
职业病危害因素 | 本项目正常运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: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乙酸乙酯、乙酸丁酯、异丙醇、正己烷、丙酮、环己酮、丙烯酸、丙烯酸甲酯、丙烯酸丁酯、甲基丙烯酸甲酯、铅及其化合物、二氧化锡、噪声。 | ||
检测结果 | 有毒物质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%,噪声测量结果合格率为100%。 | ||
评价结论与建议 | |||
评价结论 | 本项目属职业病风险较重项目,东莞市实优特电子有限公司在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,切实落实本报告所提建议及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,本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、法规、标准的要求。 | ||
建议 |
(1)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,进一步提高在检率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,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、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、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。 (2)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应以公告栏的形式告知劳动者。 (3)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,应在明显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。 (4)建议增加作业人员上岗前、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。 (5)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,加强对防护设施的检查、维修工作,保证防护设施有效运转。 (6)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,增强操作人员个人职业防护意识。 (7)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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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| |||
同意通过报告书。 |